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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话的就一定能正确地在书面语中使用“的得地”吗?

2023-04-22 13:32:23 观察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文来自《“的地得”,能不能用对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个冲突的根本就是拿北京方言作普通话范本。然后在书面语中强行引入一个在北京方言中存在感非常弱的语法现象的结果。

这里有评论已经说他见过到很多分不出来的,其实连四大名著里都有不分的,近代白话,哪怕是吴语区的鲁迅,这些人,写出来的文字不符合当前规则的一大把。当然肯定还是会有不少人说提自己可以轻易区分出“的得地”,分不出来的人太笨。

能产生这种不同认知的原因,恰恰是他们方言中所谓的“的”是可以通过读音区分出来的。这个事情的主导者朱德熙本人就说过,广州话三个“的”可以轻易通过读音区分。产生争论的原因是普通话范本是北京方言,北京方言里这个区别的存在感很弱。北方还有一些方言会进一步直接用同一个读音这类去替换更多的助词。

但是说广府话的就一定能正确地在书面语中使用“的得地”吗?其实未必。原因很简单,口语这玩意儿永远是有特例的。而现代汉语本质上语法是人造的。以自己的方言来理解“的得地”,当然可以很快上手。然而很容易自以为是,犯一些自己无法察觉的错误。比如说“得地”两个其实在很多吴方言里会对应不止两个读音。拿自己的方言去替换,无意中会出现“得地”不分的混乱状态。

自然有人会不信。我建议他们直接去读整件事的源头——朱德熙的《说“的”》,看看有多少人能把整篇文章读完,弄清楚作者的逻辑的。我反正在生活中从来没有见过完全按他的那个规则说话的人。因为现实中存在的口语不可能满足他列出的所有规则。而占人口一半以上的人的口语中是不存在这他说的那些区分的。另外一半也仅仅是部分满足他的那些区分。

我反正很笨,不想装聪明去区分这么无聊的东西。让我说全改成“的”拉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