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闻】博信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
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接受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主要是
为了补充运营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接受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提供的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体现了公司
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鉴于本次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
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丙刚、杨永民、谭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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